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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天体第十四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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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天文志上·天体第十四章
      又案《河》、《洛》之文,皆云水火者,阴阳之余气也。夫言余气,则不能生日月可知也,顾当言日精生火者可耳。若水火是日月所生,则亦何得尽如日月之员乎?今火出于阳燧,阳燧员而火不员也;水出于方诸,方诸方而水不方也。又阳燧可以取火于日,而无取日于火之理,此则日精之生火明矣,方诸可以取水于月,而无取月于水之道,此则月精之生水了矣。王生又云远故视之员。若审然者,月初生之时及既亏之后,何以视之不员乎?而日食或上或下,从侧而起,或如钩至尽。若远视见员,不宜见其残缺左右所起也。此则浑天之理,信而有徵矣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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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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