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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九章 咸和八年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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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帝纪第七·第九章
      八年春正月辛亥朔,诏曰:“昔犬贼纵暴,宫室焚荡,元恶虽翦,未暇营筑。有司屡陈,朝会逼狭,遂作斯宫,子来之劳,不日而成。既获临御,大飨群后,九宾充诞,百官象物。知君子勤礼,小人尽力矣。思蠲密纲,咸同斯惠,其赦五岁刑以下。”令诸郡举力人能举千五百斤以上者。丙寅,李雄将李寿陷宁州,刺史尹奉及建宁太守霍彪并降之。癸酉,以张骏为镇西大将军。丙子,石勒遣使致赂,诏焚之。夏四月,诏封故新蔡王弼弟邈为新蔡王。以束帛征处士寻阳翟汤、会稽虞喜。五月,有星陨于肥乡。麒麟、驺虞见于辽东。乙未,车骑将军、辽东公慕容廆卒,子皝嗣位。六月甲辰,抚军将军王舒卒。秋七月戊辰,石勒死,子弘嗣伪位,其将石聪以谯来降。冬十月,石弘将石生起兵于关中,称秦州刺史,遣使来降。石弘将石季龙攻石朗于洛阳,因进击石生,俱灭之。十二月,石生故部将郭权遣使请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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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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