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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毛玠第三章 陈寿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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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魏书·崔毛徐何邢鲍司马传·毛玠第三章
      崔琰既死,玠内不悦。后有白玠者:“出见黥面反者,其妻子没为官奴婢,玠言曰‘使天不雨者盖此也’。“太祖大怒,收玠付狱。大理锺繇诘玠曰:“自古圣帝明王,罪及妻子。书云:‘左不共左,右不共右,予则孥戮女。’司寇之职,男子入于罪隶,女子入于舂槁。汉律,罪人妻子没为奴婢,黥面。汉法所行黥墨之刑,存於古典。今真奴婢祖先有罪,虽历百世,犹有黥面供官,一以宽良民之命,二以宥并罪之辜。此何以负於神明之意,而当致旱?案典谋,急恒寒若,舒恒燠若,宽则亢阳,所以为旱。玠之吐言,以为宽邪,以为急也?急当阴霖,何以反旱?成汤圣世,野无生草,周宣令主,旱魃为虐。亢旱以来,积三十年,归咎黥面,为相值不?卫人伐邢,师兴而雨,罪恶无徵,何以应天?玠讥谤之言,流於下民,不悦之声,上闻圣听。玠之吐言,势不独语,时见黥面,凡为几人?黥面奴婢,所识知邪?何缘得见,对之叹言?时以语谁?见答云何?以何日月?於何处所?事已发露,不得隐欺,具以状对。”玠曰:“臣闻萧生缢死,困於石显;贾子放外,谗在绛、灌;白起赐剑於杜邮;晁错致诛於东市;伍员绝命於吴都。斯数子者,或妒其前,或害其后。臣垂龆执简,累勤取官,职在机近,人事所窜。属臣以私,无势不绝,语臣以冤,无细不理。人情淫利,为法所禁,法禁于利,势能害之。青蝇横生,为臣作谤,谤臣之人,势不在他。昔王叔、陈生争正王廷,宣子平理。命举其契,是非有宜,曲直有所,春秋嘉焉,是以书之。臣不言此,无有时、人。说臣此言,必有徵要。乞蒙宣子之辨,而求王叔之对。若臣以曲闻,即刑之日,方之安驷之赠;赐剑之来,比之重赏之惠。谨以状对。”时桓阶、和洽进言救玠。玠遂免黜,卒于家。太祖赐棺器钱帛,拜子机郎中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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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寿

陈寿(233-297),字承祚,西晋史学家,巴西安汉(今四川南充)人。他小时候好学,师事同郡学者谯周,在蜀汉时曾任卫将军主簿、东观秘书郎、观阁令史、散骑黄门侍郎等职。当时,宦官黄皓专权,大臣都曲意附从。陈寿因为不肯屈从黄皓,所以屡遭遣黜。入晋以后,历任著作郎、长平太守、治书待御史等职。280年,晋灭东吴,结束了分裂局面。陈寿当时四十八岁,开始撰写并《三国志》。历经10年艰辛,陈寿完成了流传千古的历史巨著《三国志》。《三国志》是一部纪传体三国史,书中有440名三国历史人物的传记,全书共65卷,36.7万字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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