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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二章 伏隆 范晔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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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伏侯宋蔡冯赵牟韦列传·第二章
      隆字伯文,少以节操立名,仕郡督邮。建武二年,诣怀宫,光武甚亲接之。

      时,张步兄弟各拥强兵,据有齐地,拜隆为太中大夫,持节使青、徐二州,招降郡国。隆移檄告曰:“乃者,猾臣王莽,杀帝盗位。宗室兴兵,除乱诛莽,故群下推立圣公,以主宗庙。而任用贼臣,杀戮贤良,三王作乱,盗贼从横,忤逆天心,卒为赤眉所害。皇天祐汉,圣哲应期,陛下神武奋发,以少制众。故寻、邑以百万之军,溃散于昆阳,王郎以全赵之师,土崩于邯郸,大肜、高胡望旗消靡,铁胫、五校莫不摧破。梁王刘永,幸以宗室属籍,爵为侯王,不知厌足,自求祸弃,遂封爵牧守,造为诈逆。今虎牙大将军屯营十万,已拔睢阳,刘永奔迸,家已族矣。此诸君所闻也。不先自图。后悔何及!”青、徐群盗得此惶怖,获索贼右师郎等六校即时皆降。张步遣使随隆,诣阙上书,献鳆鱼。

      其冬,拜隆光禄大夫,复使于步,并与新除青州牧守及都尉俱东,诏隆辄拜令长以下。隆招怀绥缉,多来降附。帝嘉其功,比之郦生。即拜步为东莱太守,而刘永复遣使立步为齐王。步贪受王爵,B37D豫未决。隆晓譬曰:“高祖与天下约,非刘氏不王,今可得为十万户侯耳。”步欲留隆与共守二州,隆不听,求得反命,步遂执隆而受永封。隆遣间使上书曰:“臣隆奉使无状,受执凶逆,虽在困厄,授命不顾。又吏人知步反畔,心不附之,愿以时进兵,无以臣隆为念。臣隆得生到阙廷,受诛有司,此其大愿;若令没身寇手,以父母昆弟长累陛下。陛下与皇后、太子永享万国,与天无极。”帝得隆奏,召父湛流涕以示之曰:“隆可谓有苏武之节。恨不且许而遽求还也!”其后步遂杀之,时人莫不怜哀焉。

      五年,张步平,车驾幸北海,诏隆中弟咸收隆丧,赐给棺敛,太中大夫护送丧事,诏告琅邪作冢,以子瑗为郎中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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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晔

范晔(公元398年—公元445年),字蔚宗,南朝宋史学家,顺阳(今河南淅川南)人。官至左卫将军,太子詹事。宋文帝元嘉九年(432年),范晔因为“左迁宣城太守,不得志,乃删众家《后汉书》为一家之作”,开始撰写《后汉书》,至元嘉二十二年(445年)以谋反罪被杀止,写成了十纪,八十列传。原计划作的十志,未及完成。今本《后汉书》中的八志三十卷,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《续汉书》中抽出来补进去的。其中《杨震暮夜却金》已编入小学教材,《强项令》选入中学教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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