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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卓茂第三章 范晔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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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卓鲁魏刘列传·卓茂第三章
      后以儒术举为侍郎,给事黄门,迁密令。劳心谆谆,视人如子,举善而教,口无恶言,吏人亲爱而不忍欺之。人尝有言部享长受其米肉遗者,茂辟左右问之曰:“亭长为从汝求乎?为汝有事嘱之而受乎?将平居自以恩意遗之乎?”人曰:“往遗之耳。”茂曰:“遗之而受,何故言邪?”人曰:“窃闻贤明之君,使人不畏吏,吏不取人。今我畏吏,是以遗之,吏既卒受,故来言耳。”茂曰:“汝为敝人矣。凡人所以贵于禽兽者,以有仁爱,知相敬事也。今邻里长老尚致馈遗,此乃人道所以相亲,况吏与民乎?吏顾不当乘威力强请求耳。凡人之生,群居杂处,故有经纪礼义以相交接。汝浊不欲修之,宁能高飞远走,不在人间邪?亭长素善吏,岁时遗之,礼也。“人曰:“苟如此,律何故禁之?”茂笑曰:“律设大法,礼顺人情。今我以礼教汝,汝必无怨恶;以律治汝,何所措其手足乎?一门之内,小者可论,大者可杀也。且归念之!”于是人纳其训,吏怀其恩。初,茂到县,有所废置,吏人笑之,邻城闻者皆蚩其不能。河南郡为置守令,茂不能嫌,理事自若。数年,教化大行,道不拾遗。平帝时,天下大蝗,河南二十余县皆被其灾,独不入密县界。督邮言之,太守不信,自出案行,见乃服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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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晔

范晔(公元398年—公元445年),字蔚宗,南朝宋史学家,顺阳(今河南淅川南)人。官至左卫将军,太子詹事。宋文帝元嘉九年(432年),范晔因为“左迁宣城太守,不得志,乃删众家《后汉书》为一家之作”,开始撰写《后汉书》,至元嘉二十二年(445年)以谋反罪被杀止,写成了十纪,八十列传。原计划作的十志,未及完成。今本《后汉书》中的八志三十卷,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《续汉书》中抽出来补进去的。其中《杨震暮夜却金》已编入小学教材,《强项令》选入中学教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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