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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窦融第十八章 范晔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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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窦融列传·窦融第十八章
      永平二年,林以罪诛,事在《西羌传》。帝由是数下诏切责融,戒以窦婴、田蚡祸败之事。融惶恐乞骸骨,诏令归第养病。岁余,听上卫尉印绶,赐养牛,上樽酒。融在宿卫十余年,年老,子孙纵诞,多不法。穆等遂交通轻薄,属托郡县,干乱政事。以封在安丰,欲令姻戚悉据故六安国,遂矫称阴太后诏,令六安侯刘盱去妇,因以女妻之。五年,盱妇家上书言状,帝大怒,乃尽免穆等官,诸窦为郎吏者皆将家属归故郡,独留融京师。穆等西至函谷关,有诏悉复追还。会融卒,时年七十八,谥曰戴侯,赙送甚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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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晔

范晔(公元398年—公元445年),字蔚宗,南朝宋史学家,顺阳(今河南淅川南)人。官至左卫将军,太子詹事。宋文帝元嘉九年(432年),范晔因为“左迁宣城太守,不得志,乃删众家《后汉书》为一家之作”,开始撰写《后汉书》,至元嘉二十二年(445年)以谋反罪被杀止,写成了十纪,八十列传。原计划作的十志,未及完成。今本《后汉书》中的八志三十卷,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《续汉书》中抽出来补进去的。其中《杨震暮夜却金》已编入小学教材,《强项令》选入中学教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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