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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刘隆第二章 范晔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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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朱景王杜马刘傅坚马列传·刘隆第二章
      十一年,守南郡太守,岁余,上将军印绶。十三年,增邑,更封竟陵侯。是时,天下垦田多不以实,又户口年纪互有增减。十五年,诏下州郡检核其事,而刺史、太守多不平均,或优饶豪右,侵刻羸弱,百姓嗟怨,遮道号呼。时,诸郡各遣使奏事,帝见陈留吏牍上有书,视之,云:颍川、弘农可问,河南、南阳不可问。帝诘吏由趣,吏不肯服,抵言于长寿街上得之。帝怒。时,显宗为东海公,年十二,在幄后言曰:吏受郡敕,当欲以垦田相方耳。帝曰:即如此,何故言河南、南阳不可问?对曰:河南帝城,多近臣,南阳帝乡,多近亲,田宅逾制,不可为准。帝令虎贲将诘问吏,吏乃实首服,如显宗对。于是遣谒者考实,具知奸状。明年,隆坐征下狱,其畴辈十余人皆死。帝以隆功臣,物免为庶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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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晔

范晔(公元398年—公元445年),字蔚宗,南朝宋史学家,顺阳(今河南淅川南)人。官至左卫将军,太子詹事。宋文帝元嘉九年(432年),范晔因为“左迁宣城太守,不得志,乃删众家《后汉书》为一家之作”,开始撰写《后汉书》,至元嘉二十二年(445年)以谋反罪被杀止,写成了十纪,八十列传。原计划作的十志,未及完成。今本《后汉书》中的八志三十卷,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《续汉书》中抽出来补进去的。其中《杨震暮夜却金》已编入小学教材,《强项令》选入中学教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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