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传统文化 > 二十四史 > 后汉书 > 卷十下:《皇后纪下》 >
弟子规

第十章 灵帝宋皇后 范晔 著

  • 原文版
  • 注音版
  • 译文版
  • 评析
  • 朗诵版
  • 字帖版
  • 皇后纪下·第十章
      灵帝宋皇后讳某,扶风平陵人也,肃宗宋贵人之从曾孙也。建宁三年,选入掖庭为贵人。明年,立为皇后。父酆,执金吾,封不其乡侯。

      后无宠而居正位,后宫幸姬众,共谮毁。初,中常侍王甫枉诛勃海王悝及妃宋氏,妃即后之姑也。甫恐后怨之,乃与太中大夫程阿共构言皇后挟左道祝诅,帝信之。光和元年,遂策收玺绶。后自致暴室,以忧死。在位八年。父及兄弟并被诛。诸常侍、小黄门在省闼者,皆怜宋氏无辜,共合钱物,收葬废后及酆父子,归宋氏旧茔皋门亭。

      帝后梦见桓帝怒曰:宋皇后有何罪过,而听用邪孽,使绝其命?勃海王悝既已自贬,又受诛毙。今宋氏及悝自诉于天,上帝震怒,罪在难救。梦殊明察。帝既觉而恐,以事问于羽林左监许永曰:此何祥?其可攘乎?永对曰:宋皇后亲与陛下共承宗庙,母临万国,历年已久,海内蒙化,过恶无闻。而虚听谗妒之说,以致无辜之罪,身婴极诛,祸及家族,天下臣妾,咸为怨痛。勃海王悝,桓帝母弟也。处国奉藩,未尝有过。陛下曾不证审,遂伏其辜。昔晋侯失刑,亦梦大厉被发属地。天道明察,鬼神难诬。宜并改葬,以安冤魂。反宋后之徙家,复勃海之先封,以消厥咎。帝弗能用,寻亦崩焉。



展开剩余的(50%)
部分展示

图片版

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/纠错共有 0

暂无评论
注音版
文档下载
纠错评论

范晔

范晔(公元398年—公元445年),字蔚宗,南朝宋史学家,顺阳(今河南淅川南)人。官至左卫将军,太子詹事。宋文帝元嘉九年(432年),范晔因为“左迁宣城太守,不得志,乃删众家《后汉书》为一家之作”,开始撰写《后汉书》,至元嘉二十二年(445年)以谋反罪被杀止,写成了十纪,八十列传。原计划作的十志,未及完成。今本《后汉书》中的八志三十卷,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《续汉书》中抽出来补进去的。其中《杨震暮夜却金》已编入小学教材,《强项令》选入中学教材。

四库全书

诸子百家

四书五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