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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六章 永建四年 范晔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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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孝顺孝冲孝质帝纪·第六章
      四年春正月丙寅,诏曰:朕托王公之上,涉道日寡,政失厥中,阴阳气隔,寇盗肆暴,庶狱弥繁,忧悴永叹,疢如疾首。《诗》云:'君子如祉,乱庶遄已。'三朝之会,朔旦立春,嘉与海内洗心自新。其赦天下。从甲寅赦令已来复秩属籍,三年正月已来还赎。其阎显、江京等知识婚姻禁锢,一原除之。务崇宽和,敬顺时令,遵典去苛,以称朕意。

      丙子,帝加元服。赐王、主、贵人、公卿以下金、帛各有差。赐男子爵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级。为父后、三老、孝悌、力田人二级;鳏、寡、孤、独、笃癃、贫不能自存帛,人一匹。

      二月戊戌,诏以民入山凿石,发泄藏气,敕有司检察所当禁绝,如建武、永平故事。

      夏五月壬辰,诏曰:海内颇有灾异,朝廷修政,太官减膳,珍玩不御。而桂阳太守文砻,不惟竭忠,宣畅本朝,而远献大珠,以求幸媚,今封以还之。

      五州雨水。秋八月庚子,遣使实核死亡,收敛禀赐。丁巳,太尉刘光、司空张皓免。

      九月,复安定、北地、上郡归旧土。癸酉,大鸿胪庞参为太尉,录尚书事。太常王龚为司空。

      冬十一月庚辰,司徒许敬免。

      鲜卑寇朔方。

      十二月乙卯,宗正刘崎为司徒。

      是岁,分会稽为吴郡。拘弥国遣使贡献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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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晔

范晔(公元398年—公元445年),字蔚宗,南朝宋史学家,顺阳(今河南淅川南)人。官至左卫将军,太子詹事。宋文帝元嘉九年(432年),范晔因为“左迁宣城太守,不得志,乃删众家《后汉书》为一家之作”,开始撰写《后汉书》,至元嘉二十二年(445年)以谋反罪被杀止,写成了十纪,八十列传。原计划作的十志,未及完成。今本《后汉书》中的八志三十卷,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《续汉书》中抽出来补进去的。其中《杨震暮夜却金》已编入小学教材,《强项令》选入中学教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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