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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十七章 建光元年 范晔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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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孝安帝纪·第十七章
      建光元年春正月,幽州刺史冯焕率二郡太守讨高句骊、秽貊,不克。

      二月癸亥,大赦天下。赐诸园贵人、王、主、公、卿以下钱、布各有差。以公、卿、校尉、尚书子弟一人为郎、舍人。

      三月癸巳,皇太后邓氏崩。丙午,葬和熹皇后。丁未,乐安王宠薨。戊申,追尊皇考清河孝王曰孝德皇。皇妣左氏曰孝德皇后,祖妣宋贵人曰敬隐皇后。

      夏四月,秽貊复与鲜卑寇辽东,辽东太守蔡讽追击,战殁。丙辰,以广川并清河国。丁巳,尊孝德皇元妃耿氏为甘陵大贵人。甲子,乐成王苌有罪,废为临湖侯。己巳,令公、卿、特进、侯、中二千石、二千石、郡国守相,举有道之士各一人。赐鳏、寡、孤、独、贫不能自存者谷,人三斛。甲戌,辽东属国都尉庞奋,承伪玺书杀玄菟太守姚光。

      五月庚辰,特进邓骘及度辽将军邓遵,并以谮自杀。丙申,贬平原王翼为都乡侯。

      秋七月己卯,改元建光,大赦天下。壬寅,太尉马英薨。

      八月,护羌校尉马贤讨烧当羌于金城,不利。甲子,前司徒刘恺为太尉。

      鲜卑寇居庸关,九月,云中太守成严击之,战殁。鲜卑围乌桓校尉于马城,度辽将军耿夔救之。戊子,幸卫尉冯石府。

      是秋,京师及郡国二十九雨水。

      冬十一月己丑,郡国三十五地震,或坼裂。诏三公以下,各上封事陈得失。遣光禄大夫案行,赐死者钱,人二千。除今年田租。其被灾甚者,勿收口赋。

      鲜卑寇玄菟。

      庚子,复断大臣二千石以上服三年丧。癸卯,诏三公、特进、侯、卿、校尉,举武猛堪将帅者各五人。丙午,诏京师及郡国被水雨份稼者,随顷亩减田租。甲子,初置渔阳营兵。

      冬十二月,高句骊、马韩、秽貊围玄菟城,夫馀王遣子与州、郡并力讨破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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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晔

范晔(公元398年—公元445年),字蔚宗,南朝宋史学家,顺阳(今河南淅川南)人。官至左卫将军,太子詹事。宋文帝元嘉九年(432年),范晔因为“左迁宣城太守,不得志,乃删众家《后汉书》为一家之作”,开始撰写《后汉书》,至元嘉二十二年(445年)以谋反罪被杀止,写成了十纪,八十列传。原计划作的十志,未及完成。今本《后汉书》中的八志三十卷,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《续汉书》中抽出来补进去的。其中《杨震暮夜却金》已编入小学教材,《强项令》选入中学教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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