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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十七章 永元十五年 范晔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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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孝和孝殇帝纪·第十七章
      十五年春闰月乙未,诏流民欲还归本而无粮食者,过所实禀之,疾病加致医药;其不欲还归者,勿强。

      二月,诏禀贷颍川、汝南、陈留、江夏、梁国、敦煌贫民。

      夏四月甲子晦,日有食之。

      五月戊寅,南阳大风。

      六月,诏令百姓鳏、寡渔采陂池,勿收假税二岁。

      秋七月丙寅,济南王错薨。

      复置涿郡故安铁官。

      九月壬午,南巡狩,清河王庆、济北王寿、河间王开并从。赐所过二千石长吏以下、三老、官属及民百年者钱、布,各有差。是秋,四州雨水。

      冬十月戊申,幸章陵,祠旧宅。癸丑,祠园庙,会宗室于旧庐,劳赐作乐。戊午,进幸云梦,临汉水而还。

      十一月甲申,车驾还宫,赐从臣及留者公卿以下钱、布,各有差。

      十二月庚子,琅邪王宇薨。

      有司奏,以为夏至则微阴起,靡草死,可以决小事。

      是岁,初令郡国以日北至案薄刑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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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晔

范晔(公元398年—公元445年),字蔚宗,南朝宋史学家,顺阳(今河南淅川南)人。官至左卫将军,太子詹事。宋文帝元嘉九年(432年),范晔因为“左迁宣城太守,不得志,乃删众家《后汉书》为一家之作”,开始撰写《后汉书》,至元嘉二十二年(445年)以谋反罪被杀止,写成了十纪,八十列传。原计划作的十志,未及完成。今本《后汉书》中的八志三十卷,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《续汉书》中抽出来补进去的。其中《杨震暮夜却金》已编入小学教材,《强项令》选入中学教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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