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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十四章 永元十二年 范晔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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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孝和孝殇帝纪·第十四章
      十二年春二月,旄牛徼外白狼、貗薄夷率种人内属。

      诏贷被灾诸郡民种粮。赐下贫、鳏、寡、孤、独、不能自存者,及郡国流民,听入陂池渔采,以助蔬食。

      三月丙申,诏曰:比年不登,百姓虚匮。京师去冬无宿雪,今春无澍雨,黎民流离,困于道路。朕痛心疾首,靡知所济。'瞻仰昊天,何辜今人?'三公,朕之腹心,而未获承天安民之策。数诏有司,务择良吏。今犹不改,竞为苛暴,侵愁小民,以求虚名,委任下吏,假势行邪。是以令下而奸生,禁至而诈起。巧法析律,饰文增辞,货行于言,罪成乎手,朕甚病焉。公卿不思助明好恶,将何以救其咎罚?咎罚既至,复令灾及小民。若上下同心,庶或有廖。其赐天下男子爵,人二级,三老、孝悌、力田三级,民无名数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级;鳏、寡、孤、独、笃癃、贫不能自存者粟,人三斛。壬子,赐博士员弟子在太学者布,人三匹。

      夏四月,日南象林蛮夷反,郡兵讨破之。

      闰月,赈贷敦煌、张掖、五原民下贫者谷。戊辰,秭归山崩。

      六月,舞阳大水,赐被水灾尤贫者谷,人三斛。

      秋七月辛亥朔,日有食之。

      九月戊午,太尉张酺免。丙寅,大司农张禹为太尉。

      冬十一月,西域蒙奇、兜勒二国遣使内附,赐其王金印紫绶。

      是岁,烧当羌复叛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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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晔

范晔(公元398年—公元445年),字蔚宗,南朝宋史学家,顺阳(今河南淅川南)人。官至左卫将军,太子詹事。宋文帝元嘉九年(432年),范晔因为“左迁宣城太守,不得志,乃删众家《后汉书》为一家之作”,开始撰写《后汉书》,至元嘉二十二年(445年)以谋反罪被杀止,写成了十纪,八十列传。原计划作的十志,未及完成。今本《后汉书》中的八志三十卷,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《续汉书》中抽出来补进去的。其中《杨震暮夜却金》已编入小学教材,《强项令》选入中学教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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