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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三章 建初元年 范晔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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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肃宗孝章帝纪·第三章
      建初元年春正月,诏三州郡国:方春东作,恐人稍受禀,往来烦剧,或妨耕农。其各实核尤贫者,计所贷并与之。流人欲归本者,郡县其实禀,令足还到,听过止官亭,无雇舍宿。长吏亲躬,无使贫弱遗脱,小吏豪右得容奸妄。诏书既下,勿得稽留,刺史明加督察尤无状者。

      丙寅,诏曰:比年牛多疾疫,垦田减少,谷价颇贵,人以流亡。方春东作,宜及时务。二千石勉劝农桑,弘致劳来。群公庶尹,各推精诚,专急人事。罪非殊死,须立秋案验。有司明慎选举,进柔良,退贪猾,顺时令,理冤狱。'五教在宽',帝《典》所美;'恺悌君子',《大雅》所叹。布告天下,使明知朕意。

      酒泉太守段彭讨击车师,大破之。罢戊己校尉官。

      二月,武陵澧中蛮叛。

      三月甲寅,山阳、东平地震。己巳,诏曰:朕以无德,奉承大业,夙夜栗栗,不敢荒宁。而灾异仍见,与政相应。朕既不明,涉道日寡;又选举乖实,俗吏伤人,官职耗乱,刑罚不中,可不忧与!昔仲弓季氏之家臣,子游武城之小宰,孔子犹诲以贤才,问以得人。明政无大小,以得人为本。夫乡举里选,必累功劳。今刺史、守相不明真伪,茂才、孝廉岁以百数,既非能显,而当授之政事,甚无谓也。每寻前世举人贡士,或起甽亩,不系阀阅。敷奏以言,则文章可采;明试以功,则政有异迹。文质彬彬,朕甚嘉之。其令太傅、三公、中二千石、二千石、郡国守相,举贤良方正、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。

      夏五月辛酉,初举孝廉、郎中宽博有谋,任典城者,以补长、相。

      秋七月辛亥,诏以上林池篽田赋与贫人。

      八月庚寅,有星孛于天市。

      九月,永昌哀牢夷叛。

      冬十月,武陵郡兵讨叛蛮,破降之。

      十一月,阜陵王延谋反,贬为阜陵侯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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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晔

范晔(公元398年—公元445年),字蔚宗,南朝宋史学家,顺阳(今河南淅川南)人。官至左卫将军,太子詹事。宋文帝元嘉九年(432年),范晔因为“左迁宣城太守,不得志,乃删众家《后汉书》为一家之作”,开始撰写《后汉书》,至元嘉二十二年(445年)以谋反罪被杀止,写成了十纪,八十列传。原计划作的十志,未及完成。今本《后汉书》中的八志三十卷,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《续汉书》中抽出来补进去的。其中《杨震暮夜却金》已编入小学教材,《强项令》选入中学教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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