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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十二章 元凤四年 班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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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昭帝纪·第十二章
      四年春正月丁亥,帝加元服,见于高庙。赐诸侯王、丞相、大将军、列侯、宗室下至吏、民金、帛、牛、酒各有差。赐中二千石以下及天下民爵。毋收四年、五年口赋。三年以前逋更赋未入者,皆勿收。令天下酺五日。

      甲戌,丞相千秋薨。

      夏四月,诏曰:“度辽将军明友前以羌骑校尉将羌王、侯、君、长以下击益州反虏,后复率击武都反氐,今破乌桓,斩虏获生,有功。其封明友为平陵侯。平乐监傅介子持节使,诛斩楼兰王安,归首县北阙,封义阳侯。”

      五月丁丑,孝文庙正殿火,上及群臣皆素服。发中二千石将五校作治,六月成。太常及庙令、丞、郎吏皆劾大不敬,会赦,太常轑阳侯德免为庶人。

      六月,赦天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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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固

班固(建武八年32年-永元四年92年)东汉官吏、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史学家班彪之子,字孟坚,汉族,扶风安陵人(今陕西咸阳东北)。除兰台令史,迁为郎,典校秘书,潜心二十余年,修成《汉书》,当世重之,迁玄武司马,撰《白虎通德论》,征匈奴为中护军,兵败受牵连,死狱中,善辞赋,有《两都赋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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