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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九章 元凤元年 班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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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昭帝纪·第九章
      元凤元年春,长公主共养劳苦,复以蓝田益长公主汤沐邑。

      泗水戴王前甍,以毋嗣,国除。后宫有遗腹子爰,相、内史不奏言,上闻而怜之,立爰为泗水王。相、内史皆下狱。

      三月,赐郡国所选有行义者涿郡韩福等五人帛,人五十匹,遣归。诏曰:“朕闵劳以官职之事,其务修孝、弟以孝乡里。令郡、县常以正月赐羊、酒。有不幸者赐衣被一袭,祠以中牢。”

      武都氐人反,遣执金吾马适建、龙额侯韩增、大鸿胪广明将三辅、太常徒,皆免刑击之。

      夏六月,赦天下。

      秋七月乙亥晦,日有蚀之,既。

      八月,改始元为元凤。

      九月,鄂邑长公主、燕王旦与左将军上官桀、桀子票骑将军安、御史大夫桑弘羊皆谋反,伏诛。初,桀、安父子与大将军光争权,欲害之,诈使人为燕王旦上书言光罪。时上年十四,觉其诈。后有谮光者,上辄怒曰:“大将军国家忠臣,先帝所属,敢有谮毁者,坐之。”光由是得尽忠。语在燕王、霍光《传》。

      冬十月,诏曰:“左将军安阳侯桀、票骑将军桑乐侯安、御史大夫弘羊皆数以邪枉干辅政,大将军不听,而怀怨望,与燕王通谋,置驿往来相约结。燕王遣寿西长、孙纵之等赂遗长公主、丁外人、谒者杜延年、大将军长史公孙遗等,交通私书,共谋令长公主置酒,伏兵杀大将军光,征立燕王为天子,大逆毋道。故稻田使者燕仓先发觉,以告大司农敞,敞告谏大夫延年,延年以闻。丞相征事任宫手捕斩桀,丞相少史王寿诱将安入府门,皆已伏诛,吏民得以安。封延年、仓、宫、寿皆为列侯。”又曰:“燕王迷惑失道,前与齐王子刘泽等为逆,抑而不扬,望王反道自新,今乃与长公主及左将军桀等谋危宗庙。王及公主皆自伏辜。其赦王太子建、公主子文信及宗室子与燕王、上官桀等谋反父母同产当坐者,皆免为庶人。其吏为桀等所诖误,未发觉在吏者,除其罪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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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固

班固(建武八年32年-永元四年92年)东汉官吏、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史学家班彪之子,字孟坚,汉族,扶风安陵人(今陕西咸阳东北)。除兰台令史,迁为郎,典校秘书,潜心二十余年,修成《汉书》,当世重之,迁玄武司马,撰《白虎通德论》,征匈奴为中护军,兵败受牵连,死狱中,善辞赋,有《两都赋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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