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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十五章 中元六年 班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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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景帝纪·第十五章
      六年冬十月,行幸雍,郊五畤。

      十二月,改诸官名。定铸钱伪黄金弃市律。

      春三月,雨雪。

      夏四月,梁王薨。分梁为五国,立孝王子五人皆为王。

      五月,诏曰:“夫吏者,民之师也。车驾、衣服宜称。吏六百石以上,皆长吏也。亡度者、或不吏服出入闾里,与民亡异。令长吏二千石车朱两轓;千石至六百石朱左轓。车骑从者不称其官衣服、下吏出入闾巷亡吏体者,二千石上其官属,三辅举不如法令者,皆上丞相御史请之。”先是,吏多军功,车、服尚轻,故为设禁,又惟酷吏奉宪失中,乃诏有司减笞法,定棰令。语在《刑法志》。

      六月,匈奴入雁门,至武泉,入上郡,取苑马。吏卒战死者二千人。

      秋七月,辛亥晦,日有蚀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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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固

班固(建武八年32年-永元四年92年)东汉官吏、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史学家班彪之子,字孟坚,汉族,扶风安陵人(今陕西咸阳东北)。除兰台令史,迁为郎,典校秘书,潜心二十余年,修成《汉书》,当世重之,迁玄武司马,撰《白虎通德论》,征匈奴为中护军,兵败受牵连,死狱中,善辞赋,有《两都赋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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