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部分类史部门类之一。著录人的传记。《七录》纪传录有“杂传部”,《隋书·经籍志》立“杂传”一类,入史部,《崇文总目》改称“传记”,仍属史部,《四库全书总目》因之,立“传记类”。下分“圣贤”、“名人”、“总录”、“杂录”、“别录”五目。